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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选拔2021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考核细则
发布人: 港航院     发布时间: 2021-04-22     访问次数: 1026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关于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选拔2021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健全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与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二、考核工作组织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考核要求

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进行考察;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名单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425上午9:00

考核地点:严恺馆502会议室

咨询电话:025-83786187      联系人:郝老师

监督电话:025-83786349      联系人:朱老师

六、其它

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关于选拔2021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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