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参加2019年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报到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1、考生本人身份证、学位证等;
2、考生需提供以下复试材料:
序号 | 审核材料(原件) | 份 数 | 提交材料 |
1 | 携带相关材料(考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原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缴费界面截图 | 1 | 各项材料复印件 (除照片外) |
2 | 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研究生证、身份证 | 1 | 各项材料复印件 |
3 | 往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学位证、身份证 | 1 | 各项材料复印件 |
4 | 其他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1 | 各项材料复印件 |
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2019年5月31日(周五)上午8:00-8:20。地点:校本部严恺馆602。
2、复试时间:2019年5月31日(周五)上午9:00-11:00。地点:校本部严恺馆502。
三、复试考核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时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3、调剂考生复试细则同一志愿考生。
四、录取
1、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申请-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原则上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10%。
(3)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建议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查。
五、其他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面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3、考生体检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于2019年6月5日前将体检表(须有明确体检结果并盖章)寄送到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作为建议录取依据。
4、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入学时学校对所有新生进行统一体检,对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6、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河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7、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187
地址:河海大学校本部严恺馆623 邮政编码:210098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公章)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