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及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5]5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确保生源质量,宁缺勿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申请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二、复试对象
报考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
三、考核内容及复试方式
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能力、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占20%(X),学术能力占60%(Y),综合素质占20%(Z)。其中思想政治不合格采取一票否决。推免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总成绩=X+Y+Z)
外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专业外语水平和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
学术能力:对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综合素质: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四、复试要求
1、参加我院推荐免试复试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系统打印)原件;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盖章)1份;
(3)学术或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
学院根据学生复试情况确定是否建议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
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其他
1、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联系方式:025-83786187 苏老师
3、投诉电话:025-83787385、83787337(研究生院),025-83786018(校监察处)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