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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设备借用须知及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发布人: 港航院     发布时间: 2020-01-07     访问次数: 876

为使借用人了解学院和实验中心关于仪器和设备系统(以下简称设备)借用方面的规则和规定,特公布此须知,请借用经办人在借用设备前仔细阅读本规定并在了解和接收规定的情况下,在最后签字栏签字。签字后即视为了解并遵守学院和中心关于设备方面的规则和规定。

1. 申请借用总价值5000元以上的设备时需按规定填写设备借用申请表,并在实际借出设备的当天在借用设备的流水账上填写借出记录;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只需填写流水记录;

2. 对于资源较紧张的设备,请各位提前2-3周填写申请表预约;有多人预约时间冲突的,由预约人之间进行协调;不能协调的,设备一般按照预约时间先后借出;

3. 学生借用设备时,设备借用申请单上需项目负责人(导师)签字并了解此借用须知;项目负责人(老师)有责任来监督所借用设备的使用和归还;

4. 设备借出前,借出经办人和实验中心双方确认设备的状态,能正常工作的设备方可借出;

5. 设备借出后即视为借出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此设备尽保管义务;发生丢失的,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需对设备进行赔偿;发生损坏的,需及时进行维修;非使用原因损坏的(设备自身故障)个例,须论证后报学院依据情况进行处理;

6. 设备借出后,在计划工作完成时需及时归还设备并向交纳相关使用费用;延期不归还或的,将按照借出和归还日时段进行收费;

7. 设备借出后,不得擅自转借给他人(包括校内他人),如其他项目组需要使用同一台设备的,需前续借出人先向实验中心归还后方可借出;或后续借用项目组来办理申请借出手续的同时,前续借用记录方可销账;

8. 请注意在设备归还时一定在归还当天销账,归还人在对应栏签字或小签;

9. 提醒:设备使用注意正确的方法和做好保护防护措施;水下设备在投放前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舱是非水密(螺丝是非旋紧,水密圈是否压紧和完好等),常规野外设备在布放时注意防雨防水防潮防火等措施。

本须知的阅读签字规定自2017年11月17日开始执行

附件:港航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须知及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2017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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